客户登录| 企业登录| 邮箱入口| 联系我们
· 投资理念


1、基于成长确定性的价值投资

我们认为,成长股投资也是价值投资,是对未来价值的预期。成长股和价值股从来都不是矛盾的。消费医药之所以获得追捧,也是因其未来增长的确定性。一般投资中把科技类成长股单独划分是由于其成长的不确定性和竞争的不确定性。我们并不简单地划分稳定和成长,而是研究其确定性,基于商业模式研究其成长的确定性。周期类公司的业绩成长取决于价格的周期波动和供需关系。

 


2、引入宏观对冲与产业增强相结合的基本理念

宏观波动带来的不同类型资产收益率的变化,是长期配置收益的关键,对冲宏观风险是基金控制回撤的关键。产业趋势决定了行业配置比重,以及行业内处于不同竞争地位公司的配置比重,是基金收益的进攻性的关键。


(1)宏观对冲与产业增强策略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需要宏观对策策略来实现资产配置最优化,风险宏观回避。一个国家宏观经济增长的另一个维度便是产业升级。通过对处于升级方向的产业的配置,辅助宏观对冲策略,实现基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该策略的资金容量取决于衍生品交易的容量。当单支产品不超过30亿规模的时候能够较为灵活地运作。该策略有效的市场总容量预估约为500亿,但如果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该策略的容量可以随着衍生品交易的扩大而同步扩大。


(2)宏观变迁下的产业崛起。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深入挖掘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产中的投资机会,这些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生活家居、半导体、无人驾驶等行业。未来5年,将是中国经济结构变化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传统的以房地产为代表的产业链日益衰落,失去盈利弹性;另一方面,新兴的以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半导体为代表的产业集群不断崛起,创造巨额财富。公司投资团队将专注于新兴产业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抓住居民消费升级和生产效率提升两条主线,精研个股,深入挖掘,力争抓住关键节点上具有强大盈利爆发力的上市公司投资机会。



3、 不与趋势为敌

趋势比估值更重要。在市场的高点,不以低估值为理由高仓位。原因是:任何市场狂热的时候,都会有更高的盈利预期,导致预期估值较低。择时主要遵守“不与趋势为敌”的基本理念。


 




重要提示


在您访问本网站中的任何页面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点击本页结尾处“我已知晓”,即表明您已阅读同意接受以下条款与条件,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本网站”指由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发布的网站(www.cnvcap.com)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本公司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中阅资本及旗下基金产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公司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同时,以下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您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欢迎您继续阅览本网站。

4、除非另有明确协议,否则本网站内容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或要约邀请,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本网站介绍的信息和资料并非旨在提供任何形式的建议。本网站所提供的产品、信息和服务并不是针对所有国家和地区,您应自行负责查证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是否允许您浏览本网站或使用有关服务。

5、本公司认为本网站所载信息和资料来源可靠,但本公司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其使用的适当性等不作任何担保。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转载和发布本网站内的任何信息。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版权所有 ©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备案号 京ICP备19037092号-2